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6号)审议通过之际,财政厅内控监督处(财政资金评价中心)迅速响应,组织全体成员深入学习。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惩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财政内控监督处(财政资金评价中心)全体干部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确保政策在执行层面不走样、不偏差。
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八类情形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这是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的一项最新举措。通过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惩戒注册会计师行业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确保注会行业的诚信和专业性,维护社会经济的秩序和稳定。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持续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管,促进注会行业更好地履行市场经济“看门人”职责,为行业创造良好信用环境,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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