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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自治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10:40
来源:新疆自然资源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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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自治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明确规划许可核发依据、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鼓励同步核发规划许可、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逐步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严格规划许可管理等七方面对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已批复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是核发各类许可的依据,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的乡镇也可以国土空间规划做为核发依据;对城镇开发边界内进行工程建设和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农民住宅等建设的两种情形,分别提出不同审查要求;提出鼓励同步核发规划许可,逐步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自治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可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对严格规划许可的管理作了明确要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非法定方式替代规划许可、搞“特事特办”。

《通知》的印发规范了我区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强化了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融合管理,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便民助企,有效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促进投资项目尽快落实建设,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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