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专题/ 新疆互联网+督查/ 督查回声

2023

08/31

11:02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

访问量:

标签

群众反映新购置车辆无法办理班线营运证问题
吐鲁番市政府耐心解释相关规定指导帮助办理

    鄯善县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新购置车辆无法办理班线营运证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核查办理

 留言人为吐鲁番车师客运公司鄯善分公司鄯善县至吐鲁番市高昌区线路车车辆驾驶员,现运营车辆为30座金龙客车,已于2012年4月登记注册,强制报废期为2027年4月,目前处于正常营运状态;新购置车辆为9座东风菱智客车。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班线车辆更换新车需将原有车辆报废或客运公司申请注销车辆营运证后,办理车辆更新手续。前期,因吐鲁番车师客运公司鄯善分公司未办理报废或申请注销车辆营运手续,故无法为新购置车辆办理车辆运营手续。鄯善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已与留言人联系,告知班线营运证更新申请相关程序,并指导留言人按程序进行办理。


相关链接>>

作者: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

Baidu
map